政府最近提出的道路交通規例修訂,旨在提升道路安全並促進新汽車科技的應用。以下是修訂的主要內容及其影響:

政府最近提出的道路交通規例修訂,旨在提升道路安全並促進新汽車科技的應用。以下是修訂的主要內容及其影響:

1. 電子後視鏡的批准
– 減少風阻與碳排放:電子後視鏡相比傳統反射鏡,可以減少車輛風阻,從而降低碳排放。據估計,後視鏡可能增加車輛6%的風阻。
– 天氣適應性:電子後視鏡不受天氣影響,提供更廣的視野,並在夜間行車時防止眩光干擾,提升駕駛安全性。
– 技術規格:修訂條例訂明了反射鏡和攝像顯示器系統的規格和標準,包括影像質素、反射鏡面積和視野範圍等。新車輛必須在2028年1月1日或之後製造或首次登記,才能在香港登記和領牌。

2. 車內視像顯示器的放寬
– 停車後不設限:修訂放寬了車內視像顯示器的資料顯示限制,車輛在停泊時,顯示器可以顯示各種資訊,如短訊通知和影視串流等。這項規定將於2025年3月1日生效。

3. 遙控泊車的批准
– 遙控泊車功能:政府放寬了遙控泊車的相關規定,允許司機在指定條件下使用遙控泊車功能。這項規定也將於2025年3月1日生效。
– 責任問題:雖然遙控泊車功能獲得批准,但操作遙控泊車的人仍需持有有效的駕駛執照。

4. 其他修訂
– 電動車聲響警報系統:電動車和混合動力車輛必須安裝聲響警報系統,以提高行人安全。這項規定將於2026年1月1日生效。
– LED模塊車燈:允許車輛使用LED模塊作為車燈,提升能見度和安全性。這項規定將於2025年3月1日生效。
– 電動商用車輛的快速公路許可:擴大可在快速公路上行駛的電動車輛種類,包括電動的士、電動私家小巴、電動巴士、電動貨車和電動救援車輛。這項規定將於2025年3月1日生效。
– 兒童束縛設備:強制要求八歲以下且身高低於1.35米的兒童乘客使用兒童束縛設備,八歲或以上或身高超過1.35米的乘客則需使用兒童束縛設備或安全帶。這項規定將於2025年11月1日生效。

這些修訂旨在適應新技術的發展,提升道路安全,並促進電動車和智能汽車的應用。

Leave a Comment